近期,阳光人寿东乌珠穆沁旗支公司顺利完成一例身故理赔案件,诚信、温馨的理赔服务受家属好评。 据介绍,客户栾先生于2014年8月31日投保了《阳光人寿金世福终身寿险(万能型)》,主险保额12万元;《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保险B款》,附加险保额8万元。2018年8月20日,栾先生驾车时遇车祸,当场死亡。2018年11月,栾先生的母亲杲女士向阳光人寿乌珠穆沁旗支公司报案。接到报案后,支公司理赔人员第一时间安抚家属并全面了解出险经过,通过线上工具随时协助家属搜集、整理理赔资料,操作理赔申请。经审核,根据阳光人寿《阳光人寿金世福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人民币12万元;根据《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人民币8万元,合计赔付人民币20万元。 当收到理赔款时,栾先生的家属热泪盈眶,对阳光人寿诚信、温馨的理赔服务表示认可,并真挚地感谢阳光保险送来的关怀和后续生活资金保障。意外无情人有情,阳光理赔暖人心,阳光人寿锡盟中支表示,今后将继续秉承“一切为了客户”的服务理念,打造值得客户信赖的保险服务机构,真正做到“让我们的服务成为客户选择阳光的理由”。
(阳光人寿锡盟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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