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光人寿通辽中支完成一起金额11万元的甲状腺癌赔付案,快捷诚信的服务态度受到了客户家属的高度认可。 据了解,客户刘女士在2014年9月为自己投保《阳光人寿金世福终身寿险(万能型)》,基本保额15万元,附加《阳光人寿附加万能重大疾病保险C款》,基本保额10万元,附加《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基本保额1.2万元。被保险人刘女士于2019年10月赴吉林大学中国联谊医院检查,被确诊为甲状腺癌后住院治疗。家属于2019年12月向通辽中支报案,通辽中支客户服务部接到报案后,迅速成立专项服务小组,第一时间赶赴客户家中慰问,并详细告知理赔流程,协助家属搜集理赔资料,上报总公司。经核查:被保险人刘女士情况属实,根据《阳光人寿附加万能重大疾病保险C款》条款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10万元,《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条款约定,给付医疗保险金1万元,合计赔付11万元。 分担风雨,共享阳光。阳光人寿始终秉承着“一切为了客户”的服务理念,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继续传递爱心,承担责任,让越来越多的人拥有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