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光人寿通辽中支支付客户于女士31万元保险金,诚信、高效的理赔服务态度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据悉,客户于女士于2016年9月为其女儿投保《阳光人寿一路阳光终身寿险》,基本保额20万元,同年11月投保《阳光人寿金娃娃少儿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基本保额10万元;附加《阳光人寿附加少儿万能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10万元;附加《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基本保额6000元。被保险人梅女士于2020年7月份因意外不幸坠楼身亡。家属在今年7月向通辽中支报案,通辽中支客户服务部接到报案后,迅速成立专项服务小组,第一时间赶赴客户家中慰问,并详细告知理赔流程,协助家属搜集理赔资料,上报总公司。经核查:被保险人梅女士情况属实,根据《阳光人寿一路阳光终身寿险》条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根据《阳光人寿金娃娃少儿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条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11万元,累计赔付保险金31万元,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服务非常到位,效率非常高。”于女士激动地说。“阳光的工作人员真的很好,从报案到完成理赔全程完全不需要我操心。还特意来慰问我们,我们的心里也感受到了阳光人的真诚和温暖。我打心眼里感谢他们,也真心觉得这份保险买的值!”
分担风雨,共享阳光,阳光人寿通辽中支将以服务客户为核心,不断优化理赔服务,为更多的人带去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