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孙先生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生命人寿赤峰中支”)咨询申请寿险复原保险金事宜。经了解,孙先生的妻子李女士生前在富德生命人寿有一份保险,前期李女士的保险代理人就为其与家属讲解过保险责任,保单存在寿险复原保险金责任,现李女士因病已故,孙先生来咨询如何领取。 柜面服务人员马上为其查询相关保单的详细情况,原来李女士在2019年2月为自己投保了《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基本保险保额10万元)、《富德生命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基本保险保额2000元)、《富德生命附加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A款)》、《富德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D款)》(基本保险保额5000元),年交保费5286元。 2019年9月,李女士被确诊肺恶性肿瘤,当时申请保险理赔,已经成功赔付10.7万元理赔金,在之后,又多次理赔了医疗和住院补贴共计1.8万元。在这一年与病魔抗争中,最后李女士还是未能摆脱疾病的痛苦,不幸身故。 2020年10月23日,孙先生处理完妻子的身后事,带着完整资料向赤峰中支提出领取申请。据悉,申请寿险复原保险金的条件为若被保险人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后身故,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寿险复原保险金,此后主险合同终止。经前期调查核实,确认李女士的身故时间符合申请条件,赤峰中支快速将寿险复原保险金5万元转入孙先生的账户。这也是富德生命人寿赤峰中支赔付的首笔寿险复原保险金。 当家人患重病治疗时无法避免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若患者最终因病身故,对整个家庭来说除了有精神上的打击,经济上的伤害也是巨大的,很多家庭甚至会“因病致贫”。富德生命人寿希望通过寿险复原保险金的责任,尽可能为客户的家庭带去一份保障,不会因为治疗支出而影响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