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阳光人寿通辽中支高效处理一件理赔案件,赔付客户17万元并豁免保费3万元。 客户赵女士于2013年1月27日为家人张先生投保《阳光人寿今世福终身寿险(万能型)》主险基本保额12万元,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被保险人赵先生因意外身故。投保人赵女士于2021年12月22日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将理赔资料交到通辽中支客户服务部,通辽中支客户服务部在收到客户提交的申请后,立即对客户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将客户的申请进行上报。经公司审核决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人民币12万元,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合计17万元,保险合同终止。因其又为家中的孩子在我司投保了《阳光人寿小苹果少儿两全保险(万能型)》,根据条款约定我司豁免了《阳光人寿小苹果少儿两全保险(万能型)》后续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3万元。 意外无情,阳光有爱!阳光人寿一直秉承诚信理赔,高效执行的服务理念,让客户感受到阳光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