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回来的保险,您真的了解么?我们若问几位客户,恐怕有部分客户会说还真不太完全了解,包括我们有时在公司电话回访时也会出现,很多客户对于所购买保险产品责任不清的情况,而导致出现很多转办件需再次给客户就保险责任进行讲解的情况。在投诉处理中因产品责任产生的销售误导事件也占比居多,因产品责任不清导致理赔纠纷的案件也较多,由此可看出,在销售前端,给客户准确的讲清楚产品责任是多么的重要!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认识一下保险责任的相关内容。 保险责任:是指当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自保险合同生效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起止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计算,自合同终止时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包括:犹豫期(等待期)、保险金给付条件 。 涉及“保险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等都对保险责任有一定的相关规定、解释。 因保险责任规定了保险金给付的条件及标准,关系到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能否取得保险金,故在理赔环节容易引发争议。 这就要求保险代理人在销售过程中,仔细将保险责任的条款向投保人进行明确讲解,达到投保人能够完全理解保险责任的程度,有条件的可以留存书面或音频材料。同时,保险代理人也要提示客户购买保险后有一段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客户应该再次仔细阅读合同相关内容,针对有疑义的内容一定要了解清楚,确认保险产品是否能够满足自身保障需求,避免出现购买到不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失去保险保障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