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公司接到客户电话,客户说有一位王经理联系到他,自称是保险服务员,并称客户在我司投保的保险普遍反映收益较低,通过王经理进行收益补偿。客户与王经理沟通后签署协议,并在王姓经理引导下,通过我司自助渠道操作保单贷款3万余元,转至王经理提供的账户。 我司获悉这一情况后,及时告知客户如此操作存在较大风险,王经理并非我司工作人员,也没有开展相关业务,建议客户终止在王先生处办理的非正常合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近年来,“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愈演愈烈,部分地区甚至已形成“代理退保”的隐蔽“黑色产业链”,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况: 1.资金受损或遭遇欺诈,代理收费高,支付手续费后剩余受益较少,对方可能会带着你的退款、退费捐款跑路; 2.退保后会处于无保障情况,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将丧失保险保障,因病致贫; 3.个人信息泄露,面临电话短信骚扰,甚至个人信息被恶意利用,在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等方面,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4.被黑产团伙及黑恶势力恐吓,消费者想撤销服务协议时,被恐吓威胁。 以案说险: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护个人信息,了解金融业务办理流程,通过合法渠道咨询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