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阳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组织召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会议,就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并启动“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 会上,阳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负责人郑海燕对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方案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包含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及四大方面活动内容,对活动内容按部门进行细化分配,形成工作行事历。 阳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负责人贾穷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搞清自身定位。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保险姓保的基本原则;二是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各机构、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3.15"期间各项教育宣传及舆情应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勇于作为,敢于担当。对于客户投诉务必第一时间充分沟通、妥善处理,不拖延、不推诿,确保不发生重大投诉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及信用体系建设,以标准化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加方便、透明、高效、优质的保险服务,进一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根本权益;五是将重大隐患消除在萌芽。各条线要认真梳理,深入摸排,重点问题重点解决,做到工作充分前移,主动做好沟通和疏导工作,运用多种手段化解潜在矛盾,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六是聚焦“一老一小一新”等重点人群,为其提供个性化、适老化的金融服务,切实履行服务承诺,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巩固教育宣传成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知识宣教工作有机结合,履行金融机构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通过每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的举行,阳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切为了客户”的经营理念,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