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高先生来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生命人寿乌海中支”)柜面申请理赔,高先生称自己因为不稳定型心绞痛住院,并提出疑问,条款中并没有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条款,今天专程来咨询一下,是否可以理赔。
我们从高先生的叙述中了解到, 2022年3月,高先生投保我司《富德生命康健至尊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保额300000元,年缴保费39570元、《富德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D款)》保额100000元,年缴保费700元、《富德生命附加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A款)》,保额100元,年缴保费380元。据高先生描述,一个月前偶尔发现胸闷不适的症状,并未进行治疗,持续不适之后才去医院检查,治疗过后诊断为不稳定型心绞痛。
通过核实客户治疗真实性之后,2024年7月2日当天,我司正式受理何先生的理赔案件案件,当天赔付轻症,赔付金额为92025.75元,并且豁免保费276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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