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有犹豫期吗? 案例介绍: 2022年10月8日,王女士到某保险公司办理退保业务,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经了解,王女士于2022年5月15日购买了该公司的一份保险产品,回执签署日期2022年5月20日,王女士现在觉得该产品不适合自己,故选择将此份保单退保。 当了解到退保金额远远低于累计所缴保费时,王女士表示不能理解。工作人员向王女士详细讲解了保险的保障内容等,建议王女士从个人保障的角度继续保留该份保单,同时提醒王女士,若其坚持退保,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只能按保险合同约定退还该保单的现金价值。王女士深思熟虑后,仍坚持退保,并承担了该保单的退保损失。 案例分析: 投保人购买了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都会有一段时间的“犹豫期”,投保人可在这段时间内再次确认保单相关内容,若最终认为该产品不适合自身需求,可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书面申请。 在本案例中,王女士购买了保险产品后,应及时、充分地考虑该产品是否适合自己,是否跟自身的需求和经济能力相匹配,发现不合适的时候应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因其退保时已超过犹豫期,保险公司只能按合同约定的现金价值为王女士办理退保手续,王女士也因此承担了相应的退保损失。 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向消费者详细讲解保险产品相关的条款内容,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可能承担的损失等。犹豫期可让投保人再次充分了解其保单内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应及时告知,充分保障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