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19年10月某保险公司接到客户蔡女士的信函投诉,称保单销售时业务员吴某告知保险产品就像存钱,交满保费就可以随时领取,投诉业务员存在误导其投保的行为,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还其所交保费。 保险公司调查发现,蔡女士持有的保单投保手续齐全,各环节均符合要求。业务员吴某反馈产品销售时为蔡女士提供保险产品计划书,并按照保险合同内容为其详细讲解,客户在充分了解保险责任,知道中途退保有损失的情况下进行投保。 当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将调查结果告知蔡女士后,蔡女士未对销售过程提出异议。经客服人员耐心沟通,蔡女士才吐露真相,原来是其生意出现资金周转问题,考虑通过保单退保缓解资金压力。后在网络上看到有第三方机构宣称可代为投诉并全额退费,没有损失。故将保单委托给第三方代理退保,投诉信函也是由代理公司撰写,信函中投诉内容不属实。 案例分析: 蔡女士通过第三方机构代理退保,不仅会失去保险保障,第三方机构帮其编造的退保理由也违反《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投诉人提出消费投诉,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消费者应树立正确保险理念,切勿听信非法“代理退保”组织的怂恿、诱导,消费者一旦受骗,可能面临资金受损,丧失保险保障,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因此提醒消费者,非法“代理退保”要当心,理性维权要牢记: 一是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广大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投资理财产品时应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 二是树立依法维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维护权益。消费者在购买金融机构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金融机构投诉,主张民事权益。若消费者未能与金融机构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投诉、调解仍不能解决民事纠纷的,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是拒绝非法代理维权行为。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以“代理维权”之名,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不仅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甚至涉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突破法律底线。消费者应珍惜个人信用,警惕参与非法“代理维权”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不轻信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四是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谨防个人信息被盗用,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造成经济损失。如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