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日,客户张先生为自己的女儿投保《阳光人寿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主险保额12000元,《阳光人寿附加阳光宝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2000元、《阳光人寿附加重疾豁免A》,保额2094元。 被保险人于2017年4月30日因糖尿病、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在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需规律性使用胰岛素注射。2017年12月4日,被保险人被确诊为重疾。客户于2017年12月10日到阳光人寿巴盟中支进行上门报案。巴盟中支理赔人员第一时间与客户进行详细情况核实,并协助客户收集后续理赔所需要的资料。经公司审核后,此次共计赔付12000元。 据了解,客户对于巴盟中支在理赔办理过程中提供的服务非常满意,并对理赔人员表达了深深的感谢。因为他们既往没有真正的对保险进行详细的了解,所以此次申请理赔时只是抱着尝试的心态,理赔结果也超乎预期。 通过此次理赔案件的受理,更加的坚定了阳光人寿巴盟中支的信心,也增强了客户对于公司的信任。中支坚信,通过公司不懈努力,一定会与更多的客户一起“分担风雨、共享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