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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期内超比例减持未披露 艾迪西大股东被罚超千万元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编辑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2-02
摘要: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超比例减持围炉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1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短线交易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超比例减持围炉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1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短线交易案。

  在1宗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中,杜某是持有浙江艾迪西流体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艾迪西,现变更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016年2月,杜某在累计减持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没有依法停止卖出,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份数为5,11,200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金额为161,861,760元。

  证监会决定依法对杜某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内减持的行为给予警告;对其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其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行为处以约97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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