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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力支持小微企业与普惠金融加快发展

来源:内蒙古经济网 作者:总编辑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2-22
摘要:今年以来,内蒙古银行继续秉承服务地方政府的贴心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主力银行、服务城乡居民的普惠银行的战略定位,以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为引领,以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为助
今年以来,内蒙古银行继续秉承“服务地方政府的贴心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主力银行、服务城乡居民的普惠银行”的战略定位,以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为引领,以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为助推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截至11月末,内蒙古银行各项贷款余额603亿元,较年初增加49亿元,增幅8.84%;其中,一般性贷款余额461亿元,较年初增加67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3亿元,占全行各项贷款的45.27%。

一、坚持制度先行,提高服务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以及自治区政府有关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政策要求,内蒙古银行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反复征求部门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几经修改与完善,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及普惠金融工作实施意见》(简称“十二条”),文件从简化授信审批流程及受理资料,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降低授信业务定价标准,节省小微企业贷款成本;适当提高抵押率,降低融资担保条件;提高授信授权权限,增加分支机构营销自主性;放宽自主支付额度限制,提高信贷资金使用便利性;给予拆借资金利率优惠,调动分支机构营销积极性;加大产品研发及推广力度,打造特色化信贷产品;调整绩效考核及高管履职评价,提高分支机构负责人重视程度;完善客户经理考核指标体系,提升客户经理营销积极性;执行尽职免责规定,激发保护经办人员工作激情;实行差异化不良贷款率考核,提高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降低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压力等方面,提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十二条具体举措,切实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及普惠金融加快发展。

二、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能力。内蒙古银行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涉农涉牧小微企业特点,加大产品研发及推广力度,将“借还随心”中“商易贷”授信期限从2年调整为3年,积极用好“易贷通”“借还随心”两款循环授信类产品及“助保贷”“创业担保贷款”“扶贫贷”等业务服务模式;积极探索批量营销模式,用好订单融资、动产质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积极研究开发线上供应链融资产品、线上小额信用贷款、分责贷款和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等新的产品和服务模式,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特色化信贷产品。各分支机构也根据区域市场和行业特色,不断探索“一行一品”模式,努力提升金融产品综合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已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了“金伙伴”金融服务产品体系,涵盖“慧贷”篇、“慧服务”篇、“慧生活”篇三大篇章30余种金融服务产品及方案,有效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

三、切实减费让利,减轻客户负担。内蒙古银行认真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充分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降准等政策,为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多举措减轻客户负担;合理运用“借还随心”循环贷、贷款展(延)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差异化设置还本付息期限,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通过减免评估费、公证费、银行卡年费、工本费、手机银行转账手续费、代收代发业务手续费,降低客户综合融资成本;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原则,合理设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认真落实“两禁两限”规定,未向小微客户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和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担保能力强、经营稳健的专业担保公司准入力度,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及普惠金融业务的增信能力。

四、创新服务模式,挖掘市场深度。内蒙古银行不断加强“银税”“银政”“银保”等平台的搭建,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集结算、理财、现金管理服务、授权服务为一体的金融服务;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开发的“易贷通”产品,累计为5973户小微企业提供133亿元的授信支持,为客户节约各项贷款费用1.1亿元。对重点客户实行名单制维护管理,建立重点客户维护台账并落实维护责任人,以满足个体工商户等客户群体的金融需求;提高授信授权权限,将期限在三年及以内的中长期贷款业务和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权下放至各分行审批;对个人类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并由政府相关机构承担保证且贴息,单户金融不超过10万元,根据风控能力转授权至业务发起支行审批。充分发挥村镇银行优势,加大营销“农户小额消费贷款”“特色种养殖联保贷款”“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农副产品购销贷款”“农用设备贷款”“特色信用贷款”等新型信贷产品,有效满足农户、个体工商户、种养大户等客群的借款需求。

五、延伸服务机构,拓宽信贷范围。内蒙古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践行普惠金融的重要抓手,重点围绕1000万元以下特别是500万元以下的小微客户提供授信,切实做实普惠金融。积极设立小微支行、社区支行,探索小微特色化专营支行模式;逐步向全区农村牧区延伸机构和服务,设立了22家县域支行,目前正在加快推进莫旗、太仆寺旗、突泉县3个国家级贫困县和清水河、凉城县、鄂温克旗3个自治区级贫困县网点筹建,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发展;积极推动31家蒙银村镇银行在乡镇设立64个营业网点,27个助农金融服务点和66个自助银行,不断加大涉农、涉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切实在乡镇农村、城市社区、小微商圈拓展市场,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促进业务转型发展。

六、强化考核激励,激发内生动力。内蒙古银行确立年度小微客户结构提升目标,单列小微客户信贷投放计划,明确小微市场业务的战略地位。加大对单户授信金额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完成率以及普惠金融贷款增量完成率的考核权重,对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设定1.2倍的得分上限,促进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着重发展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业务。优化客户经理考核管理办法,加大客户经理评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及普惠金融业务积分力度,推动客户经理更好地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及普惠金融业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将小微企业贷款及普惠金融业务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完不成任务指标的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对小微企业及普惠金融业务各环节中承担管理职责和直接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实行尽职免责,对政策执行较好的分支机构,在拆借利率上给予特殊价格优惠,有效激发内生动力。

下一步,内蒙古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及自治区扶持小微企业、普惠金融发展的利好政策,向“小微”等薄弱环节投入成本更低的金融资源,努力把小微金融、普惠金融做强做大、做出特色,为助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责任编辑: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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