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公布了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锡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5号、6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法定代表人为齐雁飞,因贷款管理履职不尽责,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罚款40万元;对贷款管理履职不尽责违规事项直接责任人范某、班某琴提出警告并分别罚款6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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