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2022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贸易便利化工作。该指导意见出台后,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积极响应,完善内部管理,快速推动试点备案申请工作。2022年11月18日,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试点业务备案请示获批,成为区内首家获得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资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积极落实优质企业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是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对诚信合规、信用优良的银行和企业,在单证审核、业务登记、税务备案核验、报关核验、特殊代垫或分摊业务等方面赋予更多自主权,给予更多优化审核,在极大降低业务办理时间成本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区内贸易外汇便利化质效,更加有效地发挥正向激励,引导企业和银行更加诚信守正,审慎自律,为自治区涉外经济良好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022年11月21日,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为优质企业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落地首笔试点业务。该公司业务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业务笔数多。试点前企业需要按照要求准备业务对应真实性资料,耗时较长,如遇疫情则更为不便。试点后,企业仅需向银行发送业务申请,银行即可受理业务。 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将始终坚持“专业致胜、合规致胜、效率致胜”,引导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参与试点,扩大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受众面,培育市场主体内生合规意识,逐步形成“主体越合规、手续越便利”的良性循环机制。以优质的跨境金融服务,为自治区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兴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