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志明同志主持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央巡视“回头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盟市、旗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同时,专题研究全市首轮巡察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事宜。 会议要求,要深化政治巡察,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各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要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 会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巡察组组长要突出政治觉悟高、党性强、业务过硬、作风正派、敢担当善作为的品质,工作人员要优先选派纪委、组织部、农经站等相关部门业务能力强、遵章守纪的业务骨干。 会议强调,要严格巡察工作流程,依纪依规开展首轮巡察。各巡察组组长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发挥“探照灯”和“显微镜”的政治体检作用,精准发现问题、掌握情况、推进工作;巡察组全体成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巡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依纪依规办事,树立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全力完成好首轮巡察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