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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直播抓老赖 法官亲情感化促执行

来源:法制网 作者:编辑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9-02
摘要: 王芳再过三天就是“母亲节”了。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本应是个充温情与感恩的节日。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为了钱财而伤了最珍贵的母子亲情。

       王芳再过三天就是“母亲节”了。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本应是个充温情与感恩的节日。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为了钱财而伤了最珍贵的母子亲情。在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发起的“第五季全媒体直播抓老赖”活动中,记者跟随执行法官看到了一幕幕母亲们因为赡养或抚养而流下眼泪的画面。

  聋哑母亲未付抚养费 执行法官录“亲情视频”感化

  今年31岁的徐某是一个聋哑人。她与前夫离婚后,孩子小凯(化名)一直随父亲生活。而徐某再婚又育一女,不再按法院判决每个月向孩子支付300元生活费,因此,小凯的父亲代孩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月11日下午,记者跟随盐城市东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手语翻译来到徐某住处,解决抚养费问题。

  看到执行法官后徐某情绪十分激动,打着手势表示自己没有钱。法官通过手语翻译耐心地与徐某沟通,并当场用手机播放了一段精心录制的视频。视频中小凯对妈妈说“自己学习成绩很好,而且很想念妈妈。”看到视频中的可爱的脸庞,通过手语翻译了解到孩子乖巧的话语,徐某心情难以平复,伏案痛哭。

      经法官耐心沟通,徐某现任丈夫答应支付欠缴的费用,同时,以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抚养费。据统计,徐某共欠11个月抚养费,累计金额3300元。对此,其所在村委会主任现场表示,可以配合执行现场先行垫付这笔款项。

  东台法院执行法官表示,该案特殊意义在于被执行主体属于特殊人群,被执行人已与另一聋哑人重组家庭,且居住农村、生活贫困。所以,法官在办理该案执行时,注重人性化沟通。在依法执行的同时,又兼顾特殊执行主体的人文关怀,通过大量细致工作,最终实现了抚养费的现场交接。

 家庭琐事引纠纷 儿子获百万拆迁款拒付每月400元赡养费

  只因妈妈把七万五千元拆迁款给了另外两个兄弟,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而这样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就发生在盐城市盐都区的商中桂家里。据执行法官介绍,20多年前,孙龙英的老伴去世后,她原有的房屋被拆除,拆下的建筑材料被送至二儿子商中桂处供其建房,老太孙龙英自此住在二儿子家中。直到2011年3月4日,商中桂名下的房屋被征用拆迁,获得拆迁款1048000元。经居委会及家人协调,商中桂同意把85000元给老母亲,其中1万给其小妹,其余75000元存入银行供老母亲使用。没想到,孙龙英收到钱后却平分给另外两个儿子,从而引发商中桂不满,不同意继续与母亲孙龙英居住,也拒付赡养费。

  随后,孙龙英和另外几个子女将商中桂告上法庭。盐都法院2016年3月24日作出判决,要求商中桂自2016年4月起,每月月底前向老母亲支付赡养费400元,并凭正式医疗费票据,与其他子女均摊母亲孙龙英的医疗费。可是,商中桂对判决不满未予履行,因此孙龙英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这类案件,盐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武中祥告诉记者,涉及家庭矛盾的案件,执行仍以劝解为主,如果劝解实在无效,将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

  在执行现场,记者看到,执行法官专门请来居委会书记等人共同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说服,最终,妻子吴女士致电商中桂,并同意履行判决。由于其家中没有足够现金,居委会书记等现场筹集4800元赡养费和50元执行费垫付给吴女士。武中祥表示,这种方式是第三方代为清偿,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晚上十时许,记者在履行执行款的现场看到前来领取赡养费的孙龙英老人,虽然拿到了钱,但老人的脸中仍浮现着难言的伤感,并向记者诉说着伤心过往,可见与二儿子的赡养纠纷在她心里刻上了深深的伤痕。

  钱花完了可以再赚,而亲情的撕裂又需要多久才能弥合呢?

  对此,执行法官表示,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子女不得以其他赠与行为而拒绝赡养,否则将面对法律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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