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被告人张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同意本案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10月12日,公诉人蒿海方坐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远程庭审室,仅用了9分钟,就完成了全部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通过远程音视频传输等技术,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分处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地,“足不出户”,“面对面”地参加庭审,在河南已进入实战状态。据悉,此举在河南省尚属首家。
《法制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短短20分钟内,4起刑事速裁案件全部审理完毕,全部当庭宣判。
“以前这样的认罪认罚的速裁案件,本来也是最多十几分钟就能完成庭审,但因为与法院、看守所的路程远,加上交通拥堵等因素,我们往往要花上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才能完成提审、开庭等任务,大量的时间都浪费在了往返的路上,现在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蒿海方说。
据悉,金水区检察院平均每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500件4000人左右,办案量约占郑州市的18%,河南省的5%,居全省167个基层检察院之首,其中所办理的认罪认罚和速裁案件的数量呈现出上升的态势。
为提高诉讼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大力推动科学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动电子检务在司法办案领域的全面应用,今年以来,金水区检察院积极建设智慧检务体系,启动“三远一网”(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系统建设,目前建成的远程庭审系统是一种集语音、图像、文字、数据通信为一体,实现音、视频和数据双向传输的现代信息技术系统,可实现在不同场所实时观看、指挥庭审活动,实时与公诉人交流信息。
那么,远程庭审系统会审理哪些案子呢?金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鲁豫说:“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该系统。目前远程庭审主要适用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认罪认罚、速裁和简易案件。接下来,我们将制定配套规则和制度来进一步规范远程庭审系统的运行。”(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 周庆华 党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