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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成“老赖” 信用惩戒绝不手软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编辑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9-27
摘要: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将9名“老赖”代表委员名单报送到市委组织部。

     几天前,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将9名“老赖”代表委员名单报送到市委组织部。这9人都在法院有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被纳入了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们的失信行为将影响到他们的代表委员资格。

  2004年11月,张某在安徽绩溪承包了一处矿区,进行开采经营。期间,张某将其中的一个矿点分包给了许某。2011年4月,绩溪县政府对该矿区进行整合,并对矿区承包人予以资金补偿。拿到补偿后,张某与许某对补偿金的分配问题产生了纠纷。2015年2月,许某向临安法院起诉。同年9月,临安法院判决张某向许某支付333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却迟迟不履行支付义务。

  2016年6月底,许某向临安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员找张某谈话,要求他履行生效判决。刚开始,张某表示,因为生意经营困难,资金紧张,自己在想办法筹措资金。但后来,张某又以各种理由拖延。由于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逃避、规避执行,执行员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某是临安市级人大代表。按照临安法院与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建立的通报机制,临安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了张某的失信情况,要求对其联合约谈,并同意法院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

  2013年,临安法院与临安市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建立了联合通报约谈机制,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被执行人进行联合约谈,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3年来,临安法院共向临安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市纪委、组织部等部门通报代表、委员、公务员等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案件148件74人,对5082名基层组织换届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1.5万余人次。

  颜某是天目山镇某村村主任,今年新一届镇人大代表候选人。颜某因一起工程款纠纷被李某起诉到临安法院。法院判决颜某向李某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10余万元。颜某一直觉得李某没有把工程做好,还问自己要钱,心中郁闷,于是迟迟不履行判决,后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今年的基层组织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查中,临安法院向组织部通报了颜某的情况,组织部督促颜某尽快履行义务。很快,颜某主动和李某联系支付了全部钱款。颜某对执行员说:“虽然我也有些理由,但欠钱是不对的,作为党员干部,我不能失信。”

  今年,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要求,临安法院制定了《关于在2017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计划》,同时积极争取临安市委、市政府支持,由两办印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协调、机制建设与基础保障,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执行合力,有效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今年1至11月,临安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376件,办结4575件,同比分别上升10.4%和3.9%,执行员人均结案283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2.66亿元。临安法院将914人93家单位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20人,依法拘传820人次,拘留365人次,罚款20人次43150元,限制出入境7人次,禁办护照2人,扣押车辆183辆,强制腾退房屋8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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