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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暖人心 司法柔情促和谐

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白丹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29
摘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持续攀升,人民法院受理的离婚、抚养、继承等家事案件数量也持续上升。妥善处理家事纠纷,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更好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近两年来法院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主要目标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持续攀升,人民法院受理的离婚、抚养、继承等家事案件数量也持续上升。妥善处理家事纠纷,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更好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近两年来法院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主要目标。

  2016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家事审判改革由此拉开了序幕。两年来,全区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建立起一系列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工作方法和机制,为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温情巧断家务事

  沙发代替了座椅,茶几代替了审判台,席卡上写的不再是原告与被告,而是有亲属关系的丈夫、妻子、父母、子女,让人倍感亲切,这是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的场景布置。在家事调解室,采用中国风元素将家事调解室布置成家庭客厅的形式,并且在一整面墙上安装电子全屏手触感大屏幕,在进行调解时会在大屏幕上播放接受调解者的孩子、老人、日常生活中家里最美好的场景图片或者视频。这些元素的设计让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变得相对缓和,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和亲情修复。

  家事调解室、心理疏导室、家事调查员、婚姻状况评估……各类有助于调解家事纠纷的“发明”在各级法院频频出现。

  让司法有温度,法官有温情,充分发挥法院的教育、疏导功能,已经成为家事审判改革的重要内涵。

  不久前,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内出现这样一幅场景:与妈妈分离将近两个月的6岁幼儿,一看到妈妈出现就挣脱爸爸的手扑了上来,强忍着眼泪,紧紧抱着妈妈不放手,生怕妈妈再一次扔下他消失不见。

  目睹此情此景,法官们以家庭的和谐完整、夫妻感情和子女亲情为突破口进行调解。调解中了解到,造成这桩离婚纠纷案的主要原因是夫妻二人对事物的理解角度、看法不一致,夫妻沟通少是导致本次诉讼的主要问题,未出现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过几个小时的不断劝说,当事人心里的防线被逐步突破,最终决定撤回离婚诉讼。

  家事法官通过了解家事纠纷的产生根源和特点,有的放矢地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全区各级法院根据自身特点,在实践中探索符合家事关系特点的家事审判特别程序,如设置“婚姻冷静期”、引入心理疏导机制、探索建立子女利益保护人、推行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等。

  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

  自古以来就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家事纠纷中往往牵扯到“情”字,剪不断理还乱,一旦产生纠纷,闹上法庭后,处理稍有不当就容易酿成悲剧。因此,组建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势在必行。

  2015年至2017年,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共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182件,在全院受理的案件数中占有较大比例。因此该院从2015年起,推行家事案件审判繁简分流机制,将简单的家事案件纳入速裁庭审理范围,将复杂的家事案件纳入民一庭审理范围,实现家事案件专业化分层处理。在人员配备上,配备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都是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并具有一定社会阅历,且掌握相应社会学、心理学知识的法官。

  2017年,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争夺抚养权的案件,父母双方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僵持不下。为慎重起见,法院委托家事调查员对孩子的抚养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孩子对母亲的渴望和依赖要强于父亲,且女方当事人有稳定的收入和住所,最终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妈妈。

  全区各级法院类似家事调查员制度这样的改革亮点还有很多。比如,在离婚案件中,对一些感情破裂尚不够确定、有缓和可能的离婚案件,设置冷静期制度,让离婚案件当事人有一个慎重考虑、最终作出决定的缓冲时间;对双方矛盾对抗激烈、情绪波动很大的当事人以及持续时间较长的家暴受害人等当事人,由法院聘请专业心理咨询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找到矛盾根源、抚平创伤、缓和关系;聘请家事调查员等对家事案件的起因、夫妻感情和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及监护等情况进行调查,提出调查报告和建议方案、出庭陈述意见,以供法官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对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改变原来生活环境、赡养案件等进行诉后回访,了解亲情修复情况,扩大家事审判的社会功能。

  这些举措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家事审判的司法柔性与人文关怀。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2015年8月,家住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的刘某与宋某协议离婚。二人约定,1岁半的婚生子小园园(化名)由女方宋某抚养,刘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200元。离婚后,刘某按离婚协议每月按时给付孩子抚养费。不过,今年春节后,刘某想探望孩子时,被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因协商无果,刘某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对婚生子小园园每半月探望一次,每次探望时间不少于两天。

  海拉尔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接到刘某的诉状后,认为此案可以先进行诉前调解,于是委派给该院家事特邀调解员栾大叔。通过了解双方的想法,栾大叔找到了突破点,又多次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刘某撤回起诉,表示双方能够平和地解决矛盾。

  “我当了30余年的法官,海拉尔区法院多元化调处纠纷,我又成了一名特邀调解员,每天处理三四件案子是常态。5个月来,我已经调解了60余起案件,大部分是家事纠纷。我觉得调解这事挺好,帮当事人解决了问题,也帮法官解决了难题。”栾大叔说,纠纷诉前调解要比直接审判更有利于修复当事双方已破损的社会关系,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时,是我最开心的时刻,也是我最有成就感的时候。

  聘请特邀调解员,是内蒙古家事审判新模式的一大亮点——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化解,形成家事纠纷社会治理新格局。如今,家事纠纷多方参与、多元化解,已成为一种新常态。全区各级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联合民政、公安、妇联、司法行政、街道社区等职能部门探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目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正在积极推进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谱写出内蒙古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