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在一些发展城市掀起了收藏热潮,随之而来的藏品诈骗也出现了,而且骗取对象多为老年人。老年人使用网络少、对于藏品的相关知识不甚了解,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容易上当受骗。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办理的王某、姚某诈骗案就是这类案件。 2012年王某伙同他人成立了不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北京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某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2017年6月6日,王某与姚某等人共同成立包头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某公司),经营范围不包括拍卖业务,也没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姚某,主管为王某。姚某、王某对外宣称该公司系北京某公司的子公司,可以承揽收藏品拍卖业务,与被害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并承诺会组织北京、香港、美国洛杉矶的拍卖会。 为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姚某、王某持伪造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北京某公司申请美国洛杉矶拍卖会一事的复函》和虚假的《包头某公司香港2017年秋季大型艺术品拍卖会》图册欺骗被害人,在没有任何拍卖、评估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其他公司介绍等方式将被害人骗至该公司拍卖其相关收藏品,通过花言巧语鼓吹被害人的收藏品可以大幅增值,有较高的拍卖价值,对被害人所需拍卖收藏品给予虚高估价,据此收取被害人拍卖标的费用,非法占为己有,共骗取各被害人钱款近三百万元。因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骗老人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性极大,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现该案已向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个人要提高防范意识,对于任何投资都要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调查,多和家人商量,不要轻信骗子的忽悠而盲目投资,有可能会血本无归。要谨记投资有风险,出手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