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12批指导性案例,分别是陈某正当防卫案、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侯雨秋正当防卫案,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介绍说,明确正当防卫界限标准,回应群众关切,是当前司法机关一项突出和紧迫的任务。最高检发布第12批指导性案例,专门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积极解决正当防卫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办案参考。专门发布这些指导性案例,目的就在于进一步惩恶扬善,弘扬正气,保护见义勇为,向社会释放正能量。 记者注意到,陈某正当防卫案针对的是一般防卫问题,要旨在于在被人殴打、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防卫行为虽然造成重大损害的客观后果,但是防卫措施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涉及民间矛盾,针对的是防卫过当问题,明确指出在民间矛盾激化过程中,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入住宅、轻微人身侵害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防卫行为的强度不具有必要性并致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和侯雨秋正当防卫案,针对的是特殊防卫的问题,分别明确了行凶和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认定标准。 孙谦指出,第12批指导案例除集中围绕正当防卫这一主题外,也体现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特色,分别从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二审检察四个方面,体现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和成效。(记者 董凡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