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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自信透明的法治力量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崔东凯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09
摘要:滴水成冰的季节,黑龙江高院迎来一批“特殊”的客人,30多名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在去年12月20日成为黑龙江高院第100次“公众开放日”的参观者。

滴水成冰的季节,黑龙江高院迎来一批“特殊”的客人,30多名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在去年12月20日成为黑龙江高院第100次“公众开放日”的参观者。

5050次、12万人次,一年来各界人士走进黑龙江各级法院,通过“公众开放日”走进法院、了解法院,人民群众亲身感受一个更加成熟自信的法院,一个更加开放透明的法院。

如今,只要在微信搜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线填写申请报名表,经过确认后,就可以走进黑龙江高院,从院史馆、新闻发布厅、图书馆,再到科技法庭、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关于法院审判案件和日常工作,只要你想了解,就可以近距离接触,亲身体验。

打开大门请群众走进法院

黑龙江高院大堂新建的党建大厅庄严肃穆,正中间耸立着红色巨幅宪法墙。宪法墙前,大家驻足仰望,纷纷拿起手机拍照。

“来,帮我拍一张。”在科技法庭,大家排起了队,争相坐上审判席,敲响法槌,感受法庭的庄严时刻。

每个开放日,黑龙江各级法院大门向公众敞开,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讲解,参观院史馆、诉讼服务中心、法庭,了解从立案到审判整个诉讼的各个环节。像审判委员会会议室等充满神秘感的场所,公众都可以参观,了解相关职能。

“我们精心策划开放日主题,将开放日与重要传统节日、法定节日和重大纪念日相结合,与全省法院党建工作、重大宣传活动、每月例行的新闻发布会相结合。”黑龙江高院宣传信息处处长赵铁说,通过与司法的“零距离”接触,群众可以亲身了解司法功能、司法程序、司法规律,真切体会法律所蕴含的平等、正义等价值,有助于强化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公民意识、诚信意识,培植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引导群众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开放日揭开了法院神秘面纱,拉近了法院与社会的距离,同时也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一位参观者这样评价黑龙江高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

把法治阳光洒进人们心田

一年多时间,黑龙江高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了由“请你来”到“我要来”的重大转变,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近。

据统计,参加开放日活动近12万人中,有党政机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部队官兵、政法干警、在校师生;有律师、企业员工、群众,还有国际友人、外省团队、干警家属,实现全行业、各领域、不同年龄段的全覆盖。

“我给咱们高院送过餐,没想到今天能够走进来。我要做一名宣传法律的使者,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参加黑龙江高院开放日活动后,一位美团外卖骑手小哥激动地说。

“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精益求精”“耳目一新”“高效便民”“庄严肃穆”……在黑龙江高院拍摄的第100期“公众开放日”专题片中,受邀回访的参观者用一句句发自肺腑的真情话语来形容对法院的感受。

黑龙江高院院长石时态指出:“在‘公众开放日’活动中,我们不仅可以展示司法的进步和成果,也能让群众体会到我们为此付出的艰辛和努力;不仅能获得群众的肯定和认可,也能听到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不仅能让群众了解司法、感受司法、监督司法,也能让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支持司法。”

打造成司法公开知名品牌

在高院第16次“公众开放日”活动中,来自哈尔滨市群力实验小学二年级的同学们大声朗读着高院的院训:“崇法明德 笃行至善”,相信那一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一定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以“公众开放日”为契机,黑龙江高院积极打造推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优秀品牌。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命名黑龙江高院为“全省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全省普法教育暨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要把‘公众开放日’打造成黑龙江法院司法公开的知名品牌,不断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这是石时态对全省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提出的要求。

在黑龙江三级法院共同努力下,“公众开放日”活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已成为黑龙江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课堂。在全省、全国“两会”上成为热议话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高院第95次“公众开放日”活动中,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陈忠送来感谢信,点赞黑龙江高院司法公开工作:黑龙江高院以严谨、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维护了法律的神圣尊严,创造了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让我们见证了法治的力量,牢固树立法治信仰。

责任编辑: 崔东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