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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庭“搬”到家门口

来源:人民网 作者:编辑3 人气: 发布时间:2020-11-17
摘要:原标题:把法庭搬到家门口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余菊红)11月6日,湖北省应城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在义和镇老鹳湖社区以巡回法庭进村社区形式,现场审理该社区村民丁青(化名)非法捕鱼的案件。 巡回法庭进社区源于一位人大代表的提议。义和镇位于应城市西
原标题:把法庭“搬”到家门口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余菊红)11月6日,湖北省应城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在义和镇老鹳湖社区以“巡回法庭”进村社区形式,现场审理该社区村民丁青(化名)非法捕鱼的案件。

  “巡回法庭”进社区源于一位人大代表的提议。义和镇位于应城市西南方向,四面环水,东靠大富水,南依汉北河,西踞老鹳湖,北有龙赛湖。靠水吃水,以前这里很多村民靠水产养殖、捕鱼为生。后来,龙赛湖、大富水、汉北河和老鹳湖被列为国家水源保护地,禁止一切养殖和捕捞水生动植物活动。为此,镇村通过张贴法律宣传海报和村广播等形式对非法捕鱼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大量宣传。可有些村民们却怀揣侥幸心理,认为被抓是因为“运气不好”,非法捕鱼现象仍时有发生。

  10月21日,应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孙振虹到义和镇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市人大代表、老鹳湖社区书记丁学军将工作中的难处讲了出来。村里有位村民非法捕鱼被抓,其家人几次上门找丁学军帮忙说情。都是乡里乡亲,丁学军很为难,便提出将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的这个建议。

  孙振虹觉得丁学军的建议很好,在审理案件的同时,还可以开展法治宣传,让村民认识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回到检察院后,孙振虹安排承办检察官与法院协商,促成法庭“搬”到了村民家门口。

  围观庭审的柴爹爹说:“以前也看到村民电打鱼和抬网捕鱼,不知道这样抓鱼还犯法。今天回去后,我一定要跟儿子们好好说说,以后千万不要乱捕鱼。”

  “真没想到,检察院能采纳我提的建议,还这么快得到落实。通过这个现场庭审,让村民们都了解非法捕鱼的后果,以后就不敢乱捕鱼,我们的工作也好开展了。”提建议的丁学军当天也来到了庭审现场,对这种形式表示赞赏。

  据了解,应城市检察院走访该市各乡镇共收集意见和建议100余条,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检察院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推动这些意见和建议逐一落实到位。

 
 
(责编:申璐(实习生)、吕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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