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要求,使呼和浩特市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处置进一步有章可循。6月17日,由呼和浩特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主抓,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起草,并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联系,联合会签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力争实现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联动,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该《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涉黑涉恶财产范围及公检法三机关处理方式、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在强调全面调查、依法处理、严格程序、彻底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基础的同时,兼顾合法性和合理性要求,最大程度地保证呼和浩特市政法各部门依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工作的开展。 该《意见》的出台,是呼和浩特市政法各部门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与自治区党委工作通报对接会议精神反馈的6类22个问题,进行的自查自纠和立行立改,必将对我市政法各部门更好的发挥协调联动作用,推动首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乐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