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号角吹响,法律的阳光、法治的温度和司法的表情,正一步步投射进千家万户。特别是作为事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民生福祉的司法行政改革的扎实推进,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正在逐步变为现实。
如今,司法行政改革正逐步进入深水区,改革的目标、路径、举措也渐渐清晰并浮出水面,如何让好政策结出好果子就成为当前一个阶段司法行政改革的重要工作内容。身为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的沃岭生,这些日子正在为黑龙江司法行政改革的“落地生花”而忙碌着。作为一个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4年多,在政法战线上耕耘30多年的老政法工作者,沃岭生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司法制度的巨大变化,也亲自参与了地方司法行政改革的方方面面,个中苦乐酸甜滋味他都有深刻体味,也深知改革行进过程的艰难,深水区“硬骨头”难啃。但有着法院、政府、民委工作以及中央部委挂职经历的沃岭生对司法行政改革的政策有着透彻的理解,也对基层和群众对于改革的诉求了如指掌,这就为司法行政改革在黑龙江的“落地生花”奠定了基础,也使他可以把改革的精力更多地放到贯彻落实和具体执行上。
7月16日至17日,司法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这无疑为正在加大力度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黑龙江省提供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丰盛政策大餐。“本次会议选在黑龙江开,让我们感到了压力,也感到了动力。司法部部长张军的重要讲话精神很有新意,让我们很受鼓舞、很受教育。”沃岭生深有感触地说。张军部长的讲话让沃岭生和全国其他司法厅(局)长感到“有新意”“受鼓舞”“受教育”,其中,有一句核心内容是,要“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结合本地实际,拿出有效举措,打通司法行政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而这也恰恰触及司法行政改革深水区问题的实质,那就是如何“落地生花”。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沃岭生在孙吴县正阳山乡英河村(司法厅扶贫联系点)调研督导工作
在本次会议上,司法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出台司法行政改革文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已出台实施的86个司法行政改革文件中,已落实47项,其余39项还在持续推进落实中,并拟定了落实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完成时限和具体举措。万事俱备,只差“最后一公里”,而作为司法行政改革的地方执行者,沃岭生和其他全国司法厅(局)长就是这“最后一公里”的连接者。
那么,对于司法行政改革深水区的新任务、新要求,沃岭生和他司法战线的同事们是否做好了准备?黑龙江司法行政改革的“最后一公里”是如何连接的?在改革深水区的“落地生花”阶段,黑龙江省有何新思路、新举措值得推广?为此,本刊记者专访了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沃岭生。
记者:沃厅长,您好!先来说说刚刚在哈尔滨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这次会议可以说是司法行政改革一次新的动员令,张军部长在会上也传递出很多中央有关司法行政改革的新信息。那么,此次会议有哪些信息让您印象深刻?
沃岭生:今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工作座谈会在我们黑龙江召开,这无疑是新的一届司法部党组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指示,把司法行政改革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体现出司法行政改革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在会上,参会代表就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而张军部长的讲话也充分体现了司法部敢啃硬骨头、敢涉险滩、敢闯难关的勇气与决心。我相信,司法行政改革必将扎实推进、阔步前行。
司法行政工作要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张军部长在会上强调,“司法行政工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他要求,要把讲政治贯彻到业务工作中,坚决克服不问政治的单纯业务观点,坚决防止讲政治空泛化。
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和大局服务。张军部长在会上强调,“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意义在于司法行政职能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与形势变化、任务需要相适应,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相关”。这无疑是指引我们司法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现在,我们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司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主要是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我们在地方则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一直深入推进,如今可以说是进入深水区。而张军部长在这次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工作座谈会上专门指出,要打通司法行政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并提出,抓改革任务落实是政治责任,要提高执行力,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对于有些改革可以先行试点,成熟后再推开,只要方向对了,能往前走的,可以先做,不要等。您如何看待张军部长这样的要求?
沃岭生:我是一名老政法工作者了,深知司法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在改革过程中不免存在路途荆棘漫道,前路困难重重的状况。但目前各级领导重视,目标路径清晰,只要我们下定决心,狠抓落实,就一定能够砥砺前行,抵达理想彼岸。目前关键还是要在基层形成统一认识,真抓实干,不等不靠,勇于创新实践,打通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让百姓真正体会到司法行政改革的“红利”。
其实,目前是司法行政改革“落地生花”的最佳时机。司改的前期“红利”倒逼司法行政改革快速推进。这些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改革大步向前,目标非常清新,效果十分明显。但是,政法机关是互相联系、制约和配合的,如果链条不完整,司法体系就无法发挥整体作用,因此司法行政改革必然要跟上步伐。
这次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传递的信息已经让我们明显感受司法行政改革的紧迫决心和实施力度,也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会议。张军部长的重要讲话,应该说吹响了改革的冲锋号。张军部长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和孟建柱书记在贵州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并明确提出改革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地司法机关狠抓落实成为当务之急。这一段时间司法部密集下发文件,工作的推进力度也相当大,而且每个月都在通报各省推进改革的工作进展情况。比如,有关律师制度改革,司法部基本上每月一通报,具体到事,有名有姓。同时,我们感到变化很大的就是各省委、省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在深改组会议上,对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内容进行讨论,也上到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讨论,省主要领导对改革也都有明确态度和指示。
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抓改革任务落实无疑是政治责任。因此,黑龙江司法行政改革目前同样面临着如何加大执行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打通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让改革成果真正“落地生花”的现实问题。
记者:在改革深水区,如何打通“最后一公里”,在具体执行层面如何抓住重点、先行先试,最终“落地生花”,是很多地方在实践中关注的话题。在这些方面,黑龙江省是否已经有了一些新的思路和办法?
沃岭生:是的。中央和部委已经把司法行政改革的目标、路径都讲得很明白了,现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贯彻落实和创新实践。尽管当前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但我们有信心快速实现“落地生花”。
在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只争朝夕、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的精神,努力探索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司法行政改革规律、符合黑龙江省情实际的改革之路,推动司法行政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地见效,为法治中国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首先,要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精准落地。对照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及司法部出台实施的86个司法行政改革文件,着重对改革任务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逐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压实责任,打通关节,疏通堵点,从实发力,形成具体意见和举措,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其次,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们将按照“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的要求,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改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任务措施,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各类社会主体提供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同时,要充分利用科技助推司法行政改革。孟建柱书记指出,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我们不仅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且站在人类的“智慧之巅”。把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改变了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给司法工作注入前所未有的创造力。张军部长在讲话中也明确提出要求,要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利用科技创新来助推司法行政改革,是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必经之路,这一点已经成为改革共识。我们将主动与司法部对标对表,及时掌握全国同领域信息化发展情况,力争实现弯道超车,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创新发展。
另外,在改革中我们还要抓住重点。此次行政体制改革我们将目光聚焦在公证上。今年年底前,行政体制公证处都要改革到位,这是改革的硬指标,也是我们为之努力的新目标。黑龙江近几年大力推进公证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临的改革难度也很大。但改革再难也要向前推进,困难再多我们也要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我们将改革作为政治任务,把落实视为政治责任,要以极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局面打开,力促改革任务扎实落地。从已完成体制改革的公证处来看,实行灵活机制的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促进我省公证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明显更强,发挥的作用更大。很多市地司法局长也纷纷表示,从坐堂办证到主动服务,从墨守成规到锐意进取,都切身感受到了改革给公证行业带来的勃勃生机,完全摒弃了过去的公证理念和办证模式,焕发出一种全新的工作状态。
记者:在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中,有关人民监督员制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鉴定等工作也是重要内容,同时这些工作的改革由于涉及百姓利益,也牵动着人民群众的心。黑龙江省在这些领域还有哪些新举措值得借鉴?
沃岭生:在这些领域,我们也在尝试着做些创新,并尽快推进落实。
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面,这是我们今年主要强化推动的一项工作。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目前已经统一思想,与检察机关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我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现已正式启动,共出台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的四项制度、两个办法和一个责任,结合我省实际,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有序稳妥推进,并取得阶段成效。通过严格把住资格审查关、选任程序关和日常管理关“三关”,确保人民监督员的高素质。去年12月份,我省首批278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完成了初任培训,并在国旗前庄严宣誓,正式走马上任,担负起法律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与使命,并于今年2月24日参与评议了首例监督评议案件。整个评议活动组织有序、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充分彰显了人民监督员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我们这几年也下了一番功夫。张军部长强调,司法行政工作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纲带动其他工作。而这项工作也是黑龙江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公众工作、律师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鉴定工作、人民调整工作等,这些都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范畴内容。比如,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我们已经办理了2万多件,基本上能够满足群众需求。同时,我们也不断地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和各级单位政府的要求进行扩面,而扩面的目的就是实现全覆盖,确保弱势群体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法律援助来支持。
在司法鉴定工作方面,我们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鉴定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司法鉴定工作统一管理体制已基本确立。特别是在司法鉴定立法工作方面,我们走在全国的前列。《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于2015年10月22日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2016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的确立。按照《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规定,我省将“四大类(法医类、物证类、声像类和环境损害类)”外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实行备案管理,并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备案管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这种管理模式在全国尚属首例,是对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和尝试。我省还将对“四大类”外的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分专业类别逐步实现管理的“七个统一”,即:统一备案技术标准、鉴定程序、文书格式、用印管理、档案管理和收费标准。目前,我省“四大类”外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备案工作已正式启动。此外,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正稳步推进。我厅连续多年开展了星级司法鉴定机构创建活动。目前,全省237家司法鉴定机构、2100多名司法鉴定人签订了诚信服务承诺书,积极参与其中。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司法鉴定机构规范、高效运转,全面激发司法鉴定队伍整体活力,有效提升了司法鉴定系统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记者:司法行政改革,说到底是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幸福提供法治保障的。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发表了两次重要讲话,并于当年5月到黑龙江考察调研,提出“奋力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的重要指示。今年,黑龙江又召开了第十二次党代会,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了部署。无疑,新的发展目标需要法治环境保障。那么,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为黑龙江经济保驾护航?
沃岭生: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3月7日全国“两会”期间,到我省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就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深刻揭示出法治化环境对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的极端重要性。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所作的报告,将法治黑龙江建设和法治化环境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表明了我们的鲜明立场,更加坚定了我们打造全面振兴发展优良法治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多年的实践证明,市场经济是讲法治、讲规则的“环境经济”,哪里环境好,哪里就充满活力,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良好的经济环境需要良好的法治作保障,在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因此,法治也是重要的核心竞争力,是与文化、环境等一样的软实力,其打造过程需要较长的积累。加快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把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及其主要层面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和推动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行政管理、刑罚执行等刚性执法职能,又有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社会服务职能,还有人民调解等自治管理手段,是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的主力军。张军部长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指出,“司法行政工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在优化法治环境,护航龙江振兴发展大局上责无旁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充分认清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黑龙江振兴发展中的崇高使命,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省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以钉钉子精神把省党代会精神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到做好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第一,着眼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在很多情况下,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优劣,关键在于各级政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在于工作人员能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司法行政机关本身就承担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的职能。我们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并将具体实行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推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健全完善全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法治培训、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积极搭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拓宽学法渠道,创新学法形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持续深化地方、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推进法治创建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制度。
第二,着眼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今年,我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得到有效推动。下一步,要按照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工作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宣传阵地,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第三,着眼保证公正廉洁执法,不断严格执法过程的管理。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监狱监禁刑、社区矫正非监禁刑、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执法是否公正,直接影响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更影响社会的法治环境。我们将进一步提升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关联度和耦合性,减少内耗,形成合力。积极推进监狱工作机制改革,深入贯彻“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切实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改革精神,使监狱工作从长期习惯保基本、守底线,向着眼根本、追求本质安全的长期平安、长治久安转变。管理上始终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价值追求,大力推进狱务公开、所务公开、政务公开,健全安全执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办案终身责任追究,严格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积极推进规范化强戒所建设,健全各类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标准,细化岗位职责,规范戒毒人员学习、生活、康复训练和劳动现场的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将不断加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个案矫正、社区服务、心理矫治等教育矫正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同时,严格监督管理,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符合收监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提请收监执行。
第四,着眼筑牢振兴发展基础,积极服务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司法行政系统虽不是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但每一项工作都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一方面,将围绕这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进企业、进园区,搭建法律服务项目建设新平台,为企业兼并重组,去库存、去产能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法治手段帮助企业提升抵御风险能力,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支持。另一方面,在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积极构建外向型的法律服务体系。针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体系存在隐性贸易和投资壁垒等问题,积极教育、引导、帮助企业树立相应的商务理念和法律思维,开展前期法律尽职调查论证,切实加强企业内部风险防范和法治建设,改变重商务、轻法律的思维习惯,通过法治的手段有效控制和避免企业境内外投融资风险。同时,研究制定适宜我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吸引、培养、留住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组建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库和专项服务团队,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专题培训,积极服务我省企业“走出去”,为开展国际经济交流合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第五,着眼保障公正司法,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行政系统将立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律师辩护代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等职能对促进和保障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让好的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发挥作用,惠及群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着力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普遍纳入补充事项范围,将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重点加强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工商联民商事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继续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保障,提升工作成效。
记者:司法行政改革能否成功,“最后一公里”能否打通,关键要看“落地生花”的执行者素质。那么,在目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黑龙江省司法厅如何打造过硬队伍,从而创造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更好、警风更正、政风更清的良好政治氛围?
沃岭生: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刀把子”,必须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净化政治生态气候,培厚良好政治生态土壤。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了“五个过硬”的要求,即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近年来,我们切实加强党的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黑龙江发表的两次重要讲话为核心,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队伍精神状态、担当意识进一步提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认真接受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普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以司法部命名表彰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杜世民同志为代表的90个先进集体、294名先进个人。依托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开办干警培训38期,累计培训7000余人。围绕“六条禁令”“六个一律”和监管安全开展警务督察200余次,预防和减少了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整治“四风”,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违纪违法干警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我们切实感受到,司法行政干警工作十分辛苦,特别是基层一线干警,很多都在超负荷工作,压力大、风险高、责任重,我们必须大力推进从优待警,最大限度地给予保障。2015年推进“惠警富民”工程后,省直监狱戒毒系统首次被纳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规划,有15个监狱、强戒所所属2.3万户干警职工住上新楼房、圆上安居梦。当然,在为基层一线干警职工提升保障水平方面,我们做得还很不够,他们确实为党和人民的司法行政事业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需要我们“厚爱”。但我所说的对民警“厚爱”绝不是溺爱、宠爱。从优待警是厚爱,树典型、奖先进是厚爱,同样,严管也是一种厚爱。
“严管”与“厚爱”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严管就是厚爱,厚爱必须严管。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说明严管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养成良好作风的有效方法和手段。无论是在日常工作中,还是在“八小时之外”,常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关键时刻才能避免“动手术”。总之,厚爱是严管的前提和基础,严管是厚爱的表现和举措。近年来,我们对违规违纪的民警处罚力度逐步加大,表面上看好像“不近人情”,实际上是抱着极其负责任的态度在给予关心和厚爱。
新时期下,我们面临的形势更严峻,维护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建设平安龙江的要求更具体,建设法治龙江的任务更加繁重,这就对我们这支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也将更进一步振奋司法行政干警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为我们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担负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信心。坚持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开展严肃认真、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从严选好人用好人,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坚持从严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突出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非公组织党建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围绕形成司法行政系统好作风,持续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大力倡导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个好作风”,即:勤于学习好作风、严谨细致好作风、勤勉高效好作风、务实担当好作风、严格自律好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用在推动振兴发展上,把精力放在狠抓推进落实上,彻底扭转不良风气,真正把司法行政系统的清风正气树立起来。坚持从严推进正风反腐,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弛而不息整治“四风”,推动“四种形态”落地生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
司法行政工作是我国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黑龙江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一定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忘初心、坚定前行,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2017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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