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须是新落户的在职在岗、无自有住房的人才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近日发布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明确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为2018年起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无自有住房的人才,最高补贴金额为每人每年2万元。 据介绍,租房补贴的申请对象必须是博士或35岁以下的硕士或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四项条件,即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合肥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全日制本科、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本次人才租房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租房补贴申请及发放将全程实行网上自助办理,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发放,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续发期间无须再申请。根据要求,个人租房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