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政)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施工现场不得采购使用袋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以及本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实际需要,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砂浆应用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这份通知保留了此前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规定,并推广了预拌砂浆。预拌砂浆是针对现场拌制砂浆的缺陷而推广使用的新产品。相比现场拌制,预拌砂浆最主要的一项优点就是可以节约材料、减少污染。 在此基础上,通知还新增了施工现场不得采购使用袋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的要求。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施工现场不得采购使用袋装水泥”的要求此前也已列入《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4版)的禁止类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