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发布公告称,考虑到公司股价自复牌以来波动较大,当前各方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董事会同意终止与深圳地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 万科A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各位董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整个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以10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有关议案。 万科A公司独立董事华生、海闻、罗君美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张利平基于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下称“前次董事会会议”)上其回避表决,且本次董事会会议拟审议之事项系前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之延续,向公司董事会申明回避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之投票表决。 万科A公告称与深圳地铁集团于2016年12月16日签署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终止。(记者孙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