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1次党组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王波,党组成员吴团英、廉素、和彦苓、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传达学习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近期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研究了常委会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相关事宜,民法典宣传阐释工作方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新增重点工作项目,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决定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相关事宜。 会议强调,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等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深刻理解、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重要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阐释工作,推动民法典在我区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要统筹推进新增工作和年初既定任务,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