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2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坚持统筹规划和扎实推进相结合,坚持价值引领和自觉践行相结合,坚持解决突出问题和标本兼治相结合,不断创新师德建设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手段,进一步健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二、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借鉴优秀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优秀典型工作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师字〔2015〕5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师字〔2015〕55号)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引导教师自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三、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校园橱窗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和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交流和展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经验和成果,发现和树立一批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师德模范和典型教育案例,为广大教师搭建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的平台,掀起崇尚师德、弘扬行业主旋律的学习宣传教育热潮。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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