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冬季平房原煤散烧造成空气污染的现状,乌兰察布市全力推进中心城区民用燃煤散烧治理。 乌兰察布市政府印发了《2017年中心城区冬季燃煤散烧整治方案》,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制定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补贴范围及补贴方法,由集宁区环保局牵头落实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乌兰察布市环保局专门派出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驻生产企业进行监管,保证型煤的质量和生产速度。 此次燃煤散烧治理范围选择在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且未进行拆改的平房区,要求该区域使用洁净型煤或无烟煤等低污染燃料代替散煤。对区域范围内现有洁净型煤生产厂家和煤炭经营企业通过改造升级使其具备实际供应、配送能力,全面加强散烧煤的销售和使用,同时依法取缔违法散烧煤销售点。 从2017年11月14日开始,环保型煤以社区为单位发放,再由社区逐户下发。经集宁区政府摸底调查,辖区内共有10个社区的29606户居民可享受每户1吨的政府补贴。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发放环保型煤9709吨。发放的环保型煤具有低硫、低灰分、发热值高等特点,燃烧时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乌兰察布市积累了好的做法和经验,今年将逐步向其他旗县市推广,最大限度减少原煤散烧带来的空气污染,让城市的空气更清新,人民生活更幸福。(李俊伟 刘俊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