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消息,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是京津冀及周边7省(区、市)最多的地区,12盟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5.3%,意味着全年有300天以上都是“好天气”。 监测数据统计,2017年内蒙古12盟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5.3%,同比2015年上升4.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2015年下降17%。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1.4%、4.5%。全面完成了大气约束性指标年度任务,“大气十条”考核结果为优秀。 2017年,内蒙古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并且深入抓好工作推动和落实——全年化解过剩炼铁产能55万吨,取缔9户“地条钢”企业243万吨产能;化解煤炭产能810万吨。继续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淘汰燃煤小锅炉1131台3543蒸吨。 与此同时,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减少原煤散烧污染,全区棚户区改造开工22.1万套。严格控制民用散煤的质量,包头市等5个盟市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实现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全覆盖,完成火电行业63台机组2380万千瓦装机超低排放改造,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2万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