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压茬式”强化督查中督查组发现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后3轮次督查工作,内蒙古生态环境厅日前召开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情况通报会。 会上分别听取了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前3轮督查情况的汇报。此次督查采取调阅资料、座谈走访、研判分析、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突击监测、随机抽查与夜查晨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工作,有效帮助盟市发现涉气环境问题,截至11月25日,现场督查组共检查企业(点位)3004家(个),发现2307家(个)存在涉气环境问题2622个,并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过转办问题清单交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和督促整改。前三轮强化督查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区域的优良天数均有增加,空气质量同比得到进一步改善,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一大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同时锻炼了执法队伍,提高了全区环境执法水平。 据通报,部分区县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对强化督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原煤散烧污染问题;秸秆和垃圾焚烧的问题突出;第三方日常运维不到位,自动监控设施运行问题较多;呼和浩特市目前仍有部分2014年以后新建的65t/h以上锅炉未执行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乌海市矿区煤层和露采排土场煤矸石自燃治理进度缓慢等,难以按期完成当地政府的治理工作要求;交办问题整改率较低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把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始终紧盯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细化实化整改落实措施,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不讲原因地予以彻底解决,严防侥幸心理;要不断完善强化督查制度,督查组要进一步加强与盟市的协同配合,认真总结经验,使督查措施更精、更细,标准更严、更高,力度更大、更实。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坚决遏制假借生态环境等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厘清、理顺、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要求,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使整改措施具体化、可操作;要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强化督查反馈问题再排查、再整改、再落实,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建立健全强化督查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打好督导整改持久战,进一步提高问题整改销号率与销号成功率。 下一步,内蒙古生态环境厅将按照内蒙古政府的要求,开展明察暗访和“回头看”工作,及时对各地区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不落实整改要求的部门和企业,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对督导不力、整改不力、协调不力的地方政府进行约谈和通报。力求实效,紧盯关键,压实责任,拉条挂账,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