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日前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2018年1月-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9523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78448件、提起诉讼2560件。其中,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847件,占54.56%,是试点期间的7.5倍。 随着2017年7月《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订实施,以及2018年3月“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得到快速发展。其中,环境公益保护效果明显,检察机关持续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环境公益诉讼保护力度,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挽回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200余万亩,督促关停违法企业8900余家。 进一步规范诉前程序,提高公益保护质效。各级检察机关通过诉前圆桌会议、听证会等形式,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诉前程序质效。如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针对某镇政府怠于履行生活垃圾整治职责案,组织召开诉前程序圆桌会议,妥善解决了4000余吨垃圾污染问题。 公益保护主体体系更健全,解决了一批困扰地方多年的难题。如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邀请检察机关参与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省检察院对生产能力在15万吨以下的387个小煤矿进行全覆盖调查,办理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0件,向省监察委移送有关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卷宗162册,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卷宗14册。湖北省黄石市磁湖生态环境因存在14年的违章建筑遭受破坏,市国土局主动上门要求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成功破解了这一困扰地方多年的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