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 1至11月份,内蒙古全区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622件,罚款金额4.7亿元,共查处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54件。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现了处罚案件数、罚款金额数、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数、涉嫌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四个历史最高”。
新闻发布会现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慧宇就自治区2018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据介绍,内蒙古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地表水水源地、进口固体废物、垃圾焚烧发电等6大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全力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有序推进,突出打好蓝天保卫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11月份,内蒙古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罚款金额分别是2017年的1.14倍、2.03倍。查处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54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41件,罚款金额6930万元;查封扣押案件307件;限产停产案件87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8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4件。全区7个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餐饮服务、渔业养殖、工业企业等63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成为全国第5个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任务的省区。 自治区环监局副局长钟宇翔接受记者采访
按照部署安排,内蒙古全面加强环境执法重点工作。截至12月9日,前4轮现场督查组在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等地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压茬式”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中,共检查企业(点位)3985家(个),发现3030家(个)存在涉气环境问题3534个,全部转办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和落实整改。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转办问题整改完成率分别达到62.7%、51.3%和66%,呼市、包头、乌海空气质量比2017年同期分别改善17天、31天和30天。对呼伦湖、乌梁素海和岱海流域进行执法检查。调查处理了污水处理厂及其它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等各类环境违法问题96个,有力推动了“一湖两海”环境综合整治。严查重点行业和“小散乱污”企业,截止11月底,检查重点行业企业547家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08个。责成相关盟市对7家“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予以关停取缔。
媒体记者提问 李俊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