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乌海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1月15日,召开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乌海市开展督察工作动员会,督察组组长孙惠民、副组长郝庆文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乌海市委书记史万钧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高世宏主持,市政协主席王文杰出席会议。 孙惠民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推动,身体力行,通过实践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 2019年6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督察规定)。督察规定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督察规定的实施将为依法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督察规定明确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督察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形成督察合力。 为落实督察规定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要求,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解决问题,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今年对部分盟市开展生态环境督察工作。督察工作总的思路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认真细致、客观公正,把问题查准查实,把情况查清查透,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平时不作为,急时乱作为、滥作为,特别是要结合“不忘初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拳打击生态环保治污中的“一刀切”行为;加强边督边改边公开,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正面典型将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孙惠民强调,这次督察重点是乌海市委、市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以及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情况;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情况。此次督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聚焦重点,始终坚持精准深入,坚决查处“一刀切”问题。乌海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史万钧表示,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补充和延伸,更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措施。此次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乌海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乌海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我们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史万均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督察方案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统一思想,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要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上,郝庆文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接受社会监督做了表态。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乌海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乌海各区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市生态环保系统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动员会后,召开了市委、政府工作汇报会。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听取了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根据安排,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5天。进驻期间(2019年11月15日-12月1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3-2661505,专门邮政信箱:乌海市A009邮政专用邮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乌海市开展督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孙惠民作讲话
乌海市委书记史万钧作动员讲话
乌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高世宏主持会议
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郝庆文就配合做好环保督察工作提出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