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2019年9月1日至26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包头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0年1月6日向包头市委、政府进行反馈。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陶建通报督察意见,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张院忠作表态发言,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郝庆文传达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批示精神,反馈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江涛主持,督察组有关人员,包头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市法检两长,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包头市委、政府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为重要抓手,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了一大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 包头市将中央和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了《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沿黄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等重要文件。2018年以来,市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指示批示359次;人大、政协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列为重要监督工作,开展执法检查、集体视察、专题询问、调研12次;检法系统启动公益诉讼,实施法律问责,专门制定了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对工作落实不力、履职缺位的35名党政干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建设,累计造林112万亩,森林覆盖率17.8%,天然草原植被盖度35.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5%。推动大气治理“七大工程”,实施重点项目154项,完工120项。全市实施水污染治理“八大工程”,86项工程完工59项,综合整治城区河道34.5公里,建成排水管网2714公里,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2%以上。封停关闭超采区地下井204眼,地表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加强土壤质量监测,实施土壤及固废治理工程51项,完成36项,有效保障了各类用地环境安全。 包头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9月26日,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90家,查封扣押10家,关停取缔6家,立案侦查3家,立案处罚11件29.7万元,停产整改22家,约谈37人,问责3人。 督察指出,包头市是一个老工业城市,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保问题任重道远,现实工作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存在差距。 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面。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并未彻底转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不足。铝业园区违反规划环评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未满足功能区要求,2017、2018年华云一期、二期80万吨电解铝工程连续上马且在短时间内相继投产。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漠视规划环评约束力和环境实际承载力,山格架片区引进多个化工项目,规划环评形同虚设。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上,市级层面没有握指成拳,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的市直部门缺乏担当。一些地方和部门自觉性、主动性不够,会议文件调度多,推动整改成效不理想。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未建正规渣场,废渣管理混乱,固废、危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堆混存,违反多项环保法律法规。包钢集团本部10座焦炉长期存在超标排放问题。 二是执行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方面。2018年,31家重点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排放问题,华云新材料、普拉特交通能源超标天数达87天、82天。奥源新材料公司违反“三同时”规定,污染物直排。13个重点行业粉状物料堆场全封闭工作不能按期完成,其中包头第一热电厂(新厂)和达茂旗鼎泰热力公司全封闭煤场项目尚未动工。自治区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重点行业开始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督察进驻时,包钢集团1-4号焦炉改造项目才开始招投标,预计2020年10月20日竣工;5-10号改造项目还停留在立项阶段。包头市工信局对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底数不清,未按时向社会公开排查结果。包头市未按要求编制散煤污染治理专项方案,仅依托禁燃区建设方案开展工作,整治范围和工作内容缩水。卫健、市场监督管理、住建、执法等部门均未编制工作方案,未形成长期有效的散煤禁运、禁售、禁燃机制。南绕城公路附近非法露天堆存大量废渣,面积约3.5平方公里,现场破碎筛分作业及运输过程中尘土飞扬。 三是水资源环境保护方面。2011年开始实施的25个水权转让项目仅完成5个,用水指标完成比例仅为42.8%。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18家企业违规取水,目前仍有3家未整改到位。土右旗盛祥纸业违规取水,旗水政执法大队违规为企业核定用水量并收取水费;2016年以来,固阳县红崖湾制块厂违规租用村委会生活水井用于生产。2019年以来6个污水处理厂COD、氨氮超标排放合计155天。九原区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仅为24%,中水回用不足,除少量绿化使用外其余全部经尾闾工程外排。部分园区因企业较少,污水处理厂存在“大马拉小车”或“大马无车拉”的现象。加通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中水回用工程仍未动工,超负荷运行问题未解决,未落实环评“零排放”的要求,每日近1.5万吨处理后废水违规外排。再生水利用因管网建设不到位停滞不前,主城区再生水回用率22%,每年8000万m3的再生水白白浪费。 四是自然生态整改工作方面。市林草局对违规征占用草原底数依然不清。林草部门执法不严,近三年来只有九原区处罚了林草重叠的2家违法矿山。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无序开发问题,仍未完成整改。石拐区政府推进整改不够有力,遇到困难就停下,导致该问题一拖再拖。2018年擅自放宽瑞川水泥、北镁科技退出时限,推迟到2018和2020年底。直至督察进驻,瑞川水泥仍未退出,且无任何进展。达茂旗、固阳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推进缓慢,矿山开采造成草原严重破坏。部分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草原专项督察整改工作不上心、不重视,整改方案确定的9项任务市林草部门只认领5个,对其他任务敷衍应对、不严不实。达茂旗3家景区、199家景点违规征占用草原1000多亩,旅游设施私搭乱建,大多数未建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未按照自治区草原旅游景点清理整顿方案进行分类梳理,清理整顿工作停留在仅仅要求补办征占用手续,至今没拆除一处私搭乱建设施,草原生态环境污染破坏未得到有效遏制。 五是固废、危废环境保护方面。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包头危废处置中心一直未能正常运行。包头市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先后3次延期,整改工作一拖再拖,直至督察结束仍未完成整改任务。固阳县德顺特钢、海明炉料等企业各类固体废物堆存、处置不规范,废渣堆存量约60万吨。凯旋肥料固废堆场堆存量巨大,已超出围墙。昆区农林局不按方案要求治理10号沙坑,而是一分为二,仅治理昆区部分,坑长制落实不到位。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6座未建设填埋气体处理利用设施。东河垃圾填埋场长期堆存15万m3污泥坑,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督察要求,包头市委、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落地落实,坚定不移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按要求真正改彻底、改到位。强化散煤和扬尘管控,下大力气解决季节性大气污染问题。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统筹推进城镇、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切实解决超标排放问题。加大固废危废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随意倾倒、非法处置等行为。持续加强草原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加大对草原生态破坏行为打击力度。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包头市委、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包头市委、政府处理。 张院忠代表包头市委、政府作表态发言。他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包头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严肃指出了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包头市委、政府诚恳接受,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收到实效。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从市委、政府做起,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带头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改到位、改彻底。要以整改为契机,引导全市上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做好产业多元、结构升级文章,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构建科学高效的环境保护和治理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同步迈上新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