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疫情防控期间累计完成了282个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应急审批服务保障的通知》。开辟“绿色通道”,对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豁免环评手续; 二是加强服务保障,协调环评技术单位,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项目选址,保障建设项目及早落地实施,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三是推行“非接触式”业务办理,通过预约办、网上办、邮件办、电话办等“非接触式”方式,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快速完成项目环评审批办理。 四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召开视频会议,跟踪督导全市638个重点项目的环境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目前审批办结率达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