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强基础、严纪律正风气,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局党组亲自协调,带头遵规守纪、作出廉政承诺,带头讲授党课、作出示范引导。二是完善监督机制。编制并向全市环保干部职工发放廉政纪律学习书册。研究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主体责任“签字背书”等制度。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按期开展换届,选优配强机关党委书记及专职副书记和4个支部班子,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成立机关纪委,协助局党组更好履行主体责任。 强化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一是弛而不息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第一时间研判本单位作风建设形势,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二是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配套规定,认真把握用人标准,派驻纪检组及机关纪委全程参与,规范操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专项整治。按要求对干部借婚丧嫁娶敛财、办公用房、公车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完善预防惩治体系。一是狠抓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大力推行管办、管采、管审分离制度,审核批准、定事办事、承办监督分离制度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有效保障权力的规范、透明运行。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召开政风行风座谈会,邀请15名社会各界组成的政风行风评议员参加会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面对面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三是支持纪检组履职尽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参与“三重一大”等问题决策,在涉及人、财、物等管理工作中,主动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 通过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有力推动了环保工作的跨越提升。 (段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