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责任担当、夯实自身责任,严格对照方案、加快解决问题,内蒙古环保厅日前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全面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听取内蒙古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内蒙古环境监察局关于专项行动全区整体开展情况和部分盟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自治区清单26个问题和国家督查新发现37个问题,逐一通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会议指出,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自治区的部署,确保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做扎实、做深入、做细致。 会议强调,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科学安排、全面统筹、厘清职责、分工负责、形成合力,进一步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内部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做到各司其职;要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将每个问题的整治任务细分到每个具体环节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主要领导亲自督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大力推动加快问题解决。同时,要严格信息报送,做好宣传公开。 会议要求,各盟市、各部门要核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问题整改进度,核实举报问题线索,及时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改落实方案,拉条挂账,立行立改,逐一销号,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划定、立标和环境违法问题整治三项重点工作。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定和标识标牌设立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完成问题的整治和销号工作;监察执法机构重点做好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技术部门重点做好矢量图制作和技术服务工作;宣教部门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按照部署,7月下旬,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将会同内蒙古环保厅组织对所有饮用水源地的问题开展督查督办,重点检查各地水源地是否完成保护区调整划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清单以外的问题、各地工作推进是否得力,督促各地强化工作落实。从8月起,内蒙古环保厅定期将整改进展情况向有关盟市政府进行通报,对进展迟缓、整改不力的予以批评。(杨爱群 李俊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