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在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纵深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刘晓冬)4月19日下午,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9年第四次集体学习,围绕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近期党中央颁布的重要党内法规,进行深入研讨交流。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 会前,中心组成员认真自学了《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和近期党中央颁布的一批重要党内法规。集体学习会上,林少春、杨伟东分别领学和解读部分党内法规,布小林、李秀领、王莉霞、张院忠作了发言。 李纪恒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顶层设计,陆续颁布党内法规,为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制度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就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李纪恒强调,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分层分类开展好教育培训,强化督促检查,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按照方向正确、定位精准、内容科学、程序规范、机制顺畅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引领和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