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4次会议强调 自觉扛起改革责任坚决落实改革任务 确保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在内蒙古落地见效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晓冬) 4月1日下午,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李纪恒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4次会议强调,要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攻坚意识,自觉扛起改革责任,坚决落实改革任务,确保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在内蒙古落地见效。 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布小林、林少春、马学军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听取了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安排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各专项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开展工作,接续推出了一批重要改革成果。要严格执行专项小组组长负责制,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力争取得一批有牵引性、示范性、突破性的成果,高质量完成今年各项改革任务。 会议强调,我区改革已进入施工落地高峰期和推进落实攻坚期,改革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谋划推出一批符合战略定位、遵循发展导向、体现地区特色的重大改革举措,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要围绕教育、医疗、就业、环保和国资国企、民资民企、财税金融、育商营商等领域,推出一批更加务实的改革举措,解决各族群众牵肠挂肚、各类市场主体伤脑忧心的问题。要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完善改革领导、决策、推动、落实机制,改进督察方式,加强考评激励,营造让改革者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浓厚氛围。 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