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获悉,日前,自治区下达呼和浩特市2018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4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10.6万元,自治区资金637.2万元。 呼和浩特市“三个优先”下达资金,即优先满足2018年脱贫的旗县、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解决边境地区农牧民的住房安全问题。 目前,呼和浩特市已及时将资金下达到相关旗县区。按照分类补助标准和建筑面积标准全部用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弱的特困户,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控制面积、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努力做到政策托底,切实保障特困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