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在北京签署债转股协议。这是内蒙古首单落地的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也是全国股份制银行首单利用降准资金实施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 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见证签约。 根据协议,光大集团为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投入10亿元“入股还债”资金,同时保持对企业原有授信额度不变。此次光大集团与远兴能源签署债转股协议,是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部署和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举措;是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具体实践;是落实自治区政府与光大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的体现,有利于推动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 签约仪式前,布小林与李晓鹏进行了会谈。双方表示,将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助推内蒙古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副主席张韶春,光大集团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朱洪波参加会谈及签约仪式。现场还举行了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与内蒙古财信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