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乌海市了解到,按照《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乌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乌党办发〔2017〕9号)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要求,乌海市各区、各部门积极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截至去年11月底,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中,3项限期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其中,草原征占用整改任务为2018年底前应完成的1项整改任务。该项任务由乌海市农牧业局牵头,海勃湾、乌达和海南区委、区政府主体负责。该项任务要求2018年12月底完成。乌海市摸排出132家企业未履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其中一家已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131家违规占用草原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乌海市农牧业局已报自治区农牧业厅销号。 保护区内企业办理采矿证整改任务为2019年应完成的1项整改任务。该项任务由乌海市国土局牵头,海勃湾和海南区委、区政府主体负责。该项任务要求2019年9月底前完成。乌海市共有17个矿业权(13个采矿权和4个划定矿区)位于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13个采矿权中12个采矿权已退出保护区,1个采矿权未退出,4个划定矿区已全部退出保护区。 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整改任务为2020年应完成的1项整改任务。该项任务由乌海市住建委牵头,海勃湾、乌达和海南区委、区政府主体负责。该项任务要求2020年12月底完成。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7.5%。乌海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66.05%(未到达自治区验收75%的要求),回用率25.92%,在线监测数据显示:COD达标率为98.91%,氨氮达标率为93.1%(未达到自治区95%的要求)。乌达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正处于调试阶段,负荷率100%,回用率100%。海南区城镇污水依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负荷率51%(未到达自治区验收75%的要求),回用率69%,在线监测数据显示: COD达标率为96.6%,氨氮达标率为100%,市环境中心站监督性监测数据显示超标率100%(年监测两次,数据均已上报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