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农牧厅获悉,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5部门从2018年12月底起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本次整治行动重点对象包括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牧区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针对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牧区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5部门将集中收缴一批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规范农村牧区食品市场秩序,增强农村牧区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和农村牧区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力争2019年春节前,我区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我区将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牧区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牧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