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我区将在全区15个旗县区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以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并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据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青山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通辽市开鲁县、赤峰市巴林左旗、赤峰市红山区、赤峰市林西县、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乌海市乌达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满洲里市被列入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试点时间为期一年。在试点期间,自治区将通过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符合内蒙古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的制度方向、政策举措和路径方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为内蒙古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提供经验。 据介绍,自治区在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地区将开展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量化确定机制、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社会救助金核算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开展非物质类社会救助服务等。试点地区可根据社会救助类型分别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同时,探索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更好发挥牵头作用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通过统筹部门资源,着力解决“急难”个案;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完善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形成救助合力。并以高效便捷为目标,探索进一步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的办法措施;探索建立“一门受理-综合评估”制度,针对困难群众个案问题,在科学评估其需求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救助;创新公开公示办法,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此外,自治区在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地区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开发运用社会救助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汇聚各部门社会救助信息;探索跨部门信息共享的办法和措施;推进“互联网+救助”。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推进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专业化。同时,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探索解决基层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探索解决骗保问题的有效办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