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实施意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意见提出,呼包鄂城市群实行户口通迁制度。 意见鼓励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推进呼包鄂城市群户籍同城化改革,促进呼包鄂城市间人口自由流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户籍居民,依照本人意愿,可以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条件在呼包鄂三市中心城区及建制镇镇区申请迁移登记常住户口,不受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其他条件的限制。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市区要按照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和本地实际,及时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逐步统一城市群户籍准入标准,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 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三座城市呈品字形分布,是内蒙古最具活力的城市经济圈,被誉为内蒙古的“金三角”地区。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强力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 |